星期一, 三月 05, 2007

不可侵犯的圣洁和言论自由{大动肝火显然不智}

丹麦十九世纪作家祁克果在他的巨著非此即彼有一个描绘真理的小寓言:当你在一家二手商品店见到有一个牌子写着:‘这儿有得熨烫’。如果你把衣物拿到这儿来熨烫,你就上当受骗了,那个牌子是供出售的。

亵渎伊斯兰先知?印在报章上向世人宣示的漫画本来就玩世不恭,偏偏该抱章的编辑好惹不惹,捅上了这个蜂窝。相信言论自由至上的媒体人仍然不能接受一张讽刺伊斯兰教徒的漫画竟然会引起轩然大波,君不见他们把基督教的耶稣描绘成登徒子也不见得有多大回响。

身在大马的人们大概都能理解为什么一张漫画竟然可以引发示威。把伊斯兰圣人画出来已经是犯禁了,何况这是带讽刺意味的漫画,还公然说是穆圣的脸孔,当然是冒犯穆斯林的挑衅行为。但是,值得放火烧大使馆吗?放火者是不是犯上了祁克果说的把衣物拿到二手商店熨烫的谬误?

这样大动肝火显然不智,这种放火的行为担得起圣洁的穆斯林之名吗?孟子里有这么一章: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纣在孟子眼里是担当不了王者的,所以把他称为极度不堪的一夫。如今的放火者虽然以捍卫伊斯兰教的战士自居,但是在世人眼里,他们只是恐怖分子,充其量也就是信奉伊斯兰教的恐怖分子。放火者的行为,其实更像迷途的教徒。在伊斯兰教义里,圣战的意义不在于荷枪实弹,而是内在的修为。以为用放火的方式可以捍卫本身的宗教显然玷污了自身的宗教,于世人不容。

作为世界中的一份子,以放火来解决问题明显地违反了另一普世的教条:不伤害他人。以对于欲消灭伊斯兰教的人誓死反击这看似明确的教条仍然还有多种解释的空间。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还是会有支持极端行为的人,这些人当然不只是伊斯兰教徒。这一点,与是谁拥有权力大有关系。如何诠释语言就是如何显示权力。而这些放火者其实是依循了教条的字面意义,忽略了教条的内在意义,诠释的不同可以造成不同的意义。

那些放火者的行为够得上伊斯兰教义与否并不容易解决,他们究竟会上天堂还是入火狱,这种事,说得白一点是只能交由大智大能的真主安拉来定夺的。

当然,先错误诠释的漫画家和编辑也要负上责任,誓死捍卫言论自由显然也落入另一种教条主义。为了错误而道歉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不承认言论自由也可以被谦逊超越造成的就是今天难以收拾的局面。

要把语言诠释得漂亮并不容易,用怎样的行为来验证语言其基础要诀就是诠释。现在用丹麦人的故事来说明诠释的多样化有为丹麦人平反的意味。但是,要点不在于国籍,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才是真正值得探讨的。

祁克果的非此即彼还有一个寓言:后台着火了,小丑跑出来警告群众;他们以为是个笑话而报以掌声,他重复警告;掌声却更响亮了。我认为这就是世界终结的方式:相信那是个笑话普遍机智的拍手叫好。

(200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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